其實...我根本不知道那首是誰的歌曲耶^^"
只是覺得好聽 沒想太多
那...功夫負責人說他們只是跟唱片行索取,還是唱片行提供的。我聽到忘了^^"
哈哈~反正...我也不知道
到底對或錯.........嗯.........大家好商量囉~我也不知道=.="
因為之前奧運沙灘排球項目,休息時間是播放周杰倫的歌和蔡依琳的,也是非本人同意下
但唱片公司說,因為這是國際性的比賽,不便提出任何反應,也覺得這是一種榮幸
所以囉~見仁見智吧^^"
啊........怎麼說呢!?
就是指專屬作品未經本人同意授權下,由他人擅自拿去做任何有關自己的作品(活動)發表
(就是盜用之意)
例如:我寫了一本"xx"小說,而甲看到裡面的文詞作品覺得很棒,擅自使用裡面的文詞來表達自己的作品,而我一點都不知道這過程,因為甲連提都沒有跟我提過就用了我的文詞。
那這樣講會不會又太模糊??就是盜用的意思啦^^"
以下是今日(2/18)中國時報的新聞
「功夫」擅用劉家昌歌曲 星爺恐涉侵權?
賀靜賢/台北-香港電話採訪
周星馳電影「功夫」引用劉家昌創作的曲子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;不過,該曲原創者劉家昌卻表示未曾授權,星爺恐將有侵權問題。劉家昌的太太甄珍昨天說,他們已委託律師處理此事,目前不確定將採訴訟或和解,「但是,周星馳口口聲聲請大家尊重著作權,好歹該有個電話,知會我們一下嘛!」甄珍說。
對於劉家昌方面的說法,台灣的電影發行公司表示並不清楚創作過程;周星馳的「星輝影業」則宣稱己取得「環星唱片」的授權,不會有侵權問題。周星馳的助理孫子榮甚至說,電影當中,連包租公、包租婆稱自己為「楊過、小龍女」這樣短短1句台詞,都要取得金庸本人的同意,像取材歌曲這種大事,「星爺和哥倫比亞(該片出資公司),怎麼會不小心呢!」
甄珍目前人在香港,劉家昌則在崑山處理酒店事務,2天後才返港。昨天,甄珍談到「功夫」引用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一曲的事,表示是兒子去年耶誕節從美國返港時,看了「功夫」,聽到「只要為我活一天,這是我心願......」多次出現,知道是爸爸的作品,馬上就告知父母此事。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是劉家昌1972年的作品,周星馳用了該曲,甄珍表示並未獲得對方告知。
甄珍強調,「功夫」賣得好,為華人電影爭光,其實他們身為影人,也與有榮焉。但是,這是著作權的問題,「功夫」由美商拍攝,製作兼導演的星爺,也常疾呼大家要尊重著作權,應該有授權的觀念。
甄珍說,其實好歹來個電話,會讓創作人有被「尊重」的感覺。而目前,因為劉家昌未返港,因此一切請律師處理,據知仍未獲對方回應。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news...1800355,00.html
<span style='color:blue'>香港環星:不便發表意見
【香港訊】
對於電影「功夫」配樂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涉及版權問題,香港環星唱片公關部僅以「事件已交版權部處理,亦請律師研究,故不便發表意見」回應,態度模糊。公關人員表示,一切問題將於今天和律師商量後,才會有詳細答覆。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news...1800356,00.html
引用:
啊........怎麼說呢!?
就是指專屬作品未經本人同意授權下,由他人擅自拿去做任何有關自己的作品(活動)發表
(就是盜用之意)
例如:我寫了一本"xx"小說,而甲看到裡面的文詞作品覺得很棒,擅自使用裡面的文詞來表達自己的作品,而我一點都不知道這過程,因為甲連提都沒有跟我提過就用了我的文詞。
那這樣講會不會又太模糊??就是盜用的意思啦^^"
引用:
(如果你在"劉家昌說"後面加個冒號就不太會有這樣的問題)
沒錯...看來九姑娘看懂我的意思了...我今天也在TVBS看到這則新聞了...當記者問起這件事情.星爺回答說美國的公司應該會懂得版權的問題...(內容大概是這樣.)我想這件事情還是需要一點時間去解決吧...
透過媒體的傳話,很多意思都很容意被扭曲,我想功夫既然是
國際大公司出資的電影,這方面的事情應該不致於沒有注意到
才是,先看看後續的發展再做評斷會比較公平,如果有那當然
很好,萬一真的沒有,那想辦法補救就是了。
不過,由此可見,功夫的確是行!
問題出在"環星"這間公司,
"環星"跟哥倫比亞說有這首歌的版權,
所以才用這首歌...
但"劉家昌"說"環星"根本沒他的版權........
所以這件事基本上不干"星爺"的事,沒任何責任...
但樹大招風,
劉家昌若只跟環星追究,沒人會理他,
所以把星爺的名號亮出來,才有新聞可言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