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-10-23 | Count:2438   
曾主演電影《功夫》的中國女演員黃聖依,遭經理人公司控告違反合約,
日前被入稟高院。經理人公司指控她單方面向外界宣布,
跟公司終止經理人關係,並發出誹謗的言論,要求黃聖依履行經理人合約,
並賠償經理人公司的損失。原訴經理人公司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td,兩個月前與周星馳的星輝公司,
發表聲明指不接受旗下藝人擅自違約或終止合約。
原訴人于入稟狀中強調,2003年6月與黃聖依簽訂經理人合約,
成為黃聖依的“全球獨家全權經理人”。但期后黃聖依未經同意下,
單方面向外宣布終止與原訴公司的經理人合約,並擅自參與其他演藝工作。
由今年7月起,黃聖依又向外發表對原訴公司誹謗言論,令原訴蒙受損失。

原訴人公司入稟高院,要求黃聖依履行經理人合約,
並停止一切未經他們同意的演藝工作。
他們更要求黃聖依對公司損失作出賠償,並支付一切法律訴訟費用。

中國報新聞網 October 21, 2005 18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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