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02-14 | 人氣:1488   
周星馳與黃聖依糾纏多時的官司經過一番商議後,
決定庭外和解,早前雙方更撰寫了一封聯合聲明交給律師,
向中、港兩地法院提出撤銷訴訟,聲明內容12日首度曝光,
當中黃聖依澄清並未遭到非法禁錮,
所有簽署合約均屬自願行為,與她當時的說法頗有出入!黃聖依聲稱曾遭"禁錮"不實

黃聖依與星爺旗下之經理人公司"星輝"的合約官司糾纏足足一年多,
終於達成和解協定並寫下一封聯合聲明,昨(12)日曝光的聲明內容,
針對協定及不實報道作出四點澄清:
除了指撤銷訴訟,還有黃聖依澄清從未被星輝公司非法禁錮,
與星輝簽署之所有合約均為自願行為,而星輝亦澄清不實報道,
指從未有向媒體發表過指黃聖依忘恩負義、背信棄義的類似指控,
並指她不再是星輝旗下藝人,實行齊齊退一步,海闊天空!

可是黃聖依前年曾向內地傳媒透露,因不想簽約一家唱片公司,
曾遭公司指不簽約不能出門口,
故聲明內黃聖依澄清並無遭"禁錮"實有自打嘴巴之嫌。

前言不對後語

星輝公司發言人田啟文昨日指出,聲明是跟楊子經過一番商議後撰寫的,
他說:「我用兩、三日時間談好聯合聲明怎樣寫,
然後連一封和解協議書交給雙方律師,再交去法院提出撤銷訴訟,
和解協定內容雙方商量好不能公開。」

至於黃聖依"自打嘴巴"之言,田啟文對此說:
「當時我不在場,不知她怎麼說,總之,禁錮涉及刑事責任,必須要澄清。」

另外,早前有傳黃聖依贏了內地之官司,
田啟文說,若果她真的勝出,又怎會出現和解協定?
大家不妨想想,總之,現時雙方正式和解,黃聖依不再是星輝公司旗下藝人。

網易 2007-2-13

全文+聯合聲明
http://ent.163.com/07/0213/09/376UQINR00031H2L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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