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星馳電影「功夫」引用劉家昌創作的曲子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;
不過,該曲原創者劉家昌卻表示未曾授權,星爺恐將有侵權問題。
劉家昌的太太甄珍昨天說,他們已委託律師處理此事,
目前不確定將採訴訟或和解,
「但是,周星馳口口聲聲請大家尊重著作權,好歹該有個電話,
知會我們一下嘛!」甄珍說。 
對於劉家昌方面的說法,台灣的電影發行公司表示並不清楚創作過程;
周星馳的「星輝影業」則宣稱己取得「環星唱片」的授權,不會有侵權問題。
周星馳的助理孫子榮甚至說,電影當中,
連包租公、包租婆稱自己為「楊過、小龍女」這樣短短1句台詞,
都要取得金庸本人的同意,像取材歌曲這種大事,
「星爺和哥倫比亞(該片出資公司),怎麼會不小心呢!」
 
甄珍目前人在香港,劉家昌則在崑山處理酒店事務,2天後才返港。
昨天,甄珍談到「功夫」引用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一曲的事,
表示是兒子去年耶誕節從美國返港時,看了「功夫」,
聽到「只要為我活一天,這是我心願......」多次出現,知道是爸爸的作品,
馬上就告知父母此事。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是劉家昌1972年的作品,
周星馳用了該曲,甄珍表示並未獲得對方告知。
 
甄珍強調,「功夫」賣得好,為華人電影爭光,其實他們身為影人,
也與有榮焉。但是,這是著作權的問題,「功夫」由美商拍攝,
製作兼導演的星爺,也常疾呼大家要尊重著作權,應該有授權的觀念。
 
甄珍說,其實好歹來個電話,會讓創作人有被「尊重」的感覺。
而目前,因為劉家昌未返港,因此一切請律師處理,據知仍未獲對方回應。
 
賀靜賢/台北-香港電話採訪
 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newslist/newslist-content/0,3546,110511+112005021800355,00.html
 
2005.2.18 中國時報
 
香港環星:不便發表意見
 
【香港訊】
 
對於電影「功夫」配樂「只要為你活一天」涉及版權問題,
香港環星唱片公關部僅以「事件已交版權部處理,亦請律師研究,
故不便發表意見」回應,態度模糊。公關人員表示,
一切問題將於今天和律師商量後,才會有詳細答覆。
 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newslist/newslist-content/0,3546,110511+112005021800356,00.html
 
2005.2.18 中國時報
覺得讚想推薦或分享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