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星馳的星輝公司,昨日發表公開信,
嚴正聲明不接受旗下藝人黃聖依企圖單方面終止合約;
黃聖依則透過上海的德尚律師事務所,向星輝提出解約。星輝公司在聲明中強調,星輝是黃聖依的全球獨家全權經理人,
在兩年內為黃聖依取得卓越成績,大幅超越與黃聖依約定的工作與分紅目標。
星輝強調沒有對任何人作威逼或禁錮行為,
如果任何人繼續散布誹謗性言論,星輝將採取法律行動。
而黃聖依近幾個月來拒絕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,
私下承接工作,已違反藝人與經理人公司的協定。
星輝重申藝人與經理人間的爭議,
應通過尊重合同、友好、直接、面對面洽談解決,
而非透過媒體喊話,或無理指控去解決。
星輝強調任何企業或人士,不經星輝同意,
擅自與黃聖依簽約,將負法律責任。
記者葛大維/台北—香港報導
【2005/08/10 聯合報】
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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