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1樓
二星半
發表於:2005/12/9 23:00

15歲醫癡剪11歲童包皮
【東方日報專訊】智商達一百四十五的天才會考生,在飽覽醫書後竟以聖約翰救傷隊會員身份,親自「操刀」替一名十一歲肥胖男童施行割包皮手術。會考生將男童誘往公廁,並將廁格闢作「手術室」,先男童翻閱英文課本自我麻醉,再用勞作課剪刀強將對方包皮剪去;男童負傷返回家中,母親見其校服褲血漬斑斑報警求助。涉案會考生在粉嶺法院承認傷人罪名,遭法庭收柙候判。

就讀中五的十五歲的男被告以往並無案底,他被控一項傷人罪名,指他於今年六月十七日在粉嶺和睦路遊樂場男廁內傷害男童。至於他原被控的另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進行猥褻行為罪,則獲控方撤銷起訴。被告早前認罪後,法庭將案押後以待索閱其勞中心及精神等報告,惟昨日再訊時,裁判官發現有關報告尚未準備妥當,遂將案押後至下周五宣判。

翻來翻去檢查個半鐘

控方案情指,事主就讀小六,案發當日放學後約黃昏六時許,事主穿學校體育服獨自往榮福中心商場購買雞髀進食,期間遇見並不相識的被告,被告要求事主帶他到商場公廁小解,惟到達廁所後,被告卻要求事主如廁,期間撫弄事主下體達十分鐘,又展示聖約翰救傷隊會員證,直指事主「包皮過長、尿道窄」,恐怕會有尿道炎及患癌症,要求事主躺臥廁格內讓他檢查。

由於事主指廁格骯髒,被告遂帶事主到和睦路遊樂場另一個公廁,被告待事主躺下後,在廁格內多番捏事主之包皮,並「翻來翻去」檢查達一個半小時,當被告發現事主的包皮紅腫及痛楚,遂為他施展「割包皮」手術。

令事主睇書自我麻醉

被告取用事主書包內的勞作課剪刀,由於事主滿臉驚慌,被告即令事主翻閱英文課本鎮定心情,被告發現無效後,遂換方法要求事主咬紙巾,隨即用鉸剪剪去事主一片半厘米的包皮,並將之放進紙巾袋內收起。事主下體當時血花四濺,導致廁格血漬斑斑,被告見狀即逃離現場,返家後在廁所沖走藏有包皮之紙巾袋。

事主則負傷返家,其母見他校服褲沾滿鮮血,大驚之下報警求助,男童送院診治。被告獲悉警方通緝他後,往警署自首。

案件編號:FLCC 700076/2005

YAHOO香港新聞 12月 3日 星期六 03:00 更新


#2樓
二星
發表於:2005/12/9 23:07

這個新聞.....
也太妙了吧......
哈哈哈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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